黑龍江省 張悅
馬太福音20章20至23節記載:「那時,西庇太兒子的母親同她兩個兒子上前來拜耶穌,求他一件事。耶穌說:『你要什麼呢?』她說:『願你叫我這兩個兒子在你國裡,一個坐在你右邊,一個坐在你左邊。』耶穌回答說:『你們不知道所求的是什麼;我將要喝的杯,你們能喝嗎?』他們說:『我們能。』耶穌說:『我所喝的杯,你們必要喝;只是坐在我的左右,不是我可以賜的,乃是我父為誰預備的,就賜給誰。』」從經文中看到,撒羅米(西庇太的妻子,門徒約翰和雅各的母親)向主耶穌祈求,希望她的兩個兒子在天國裡能坐在主的左右,但主耶穌並沒有應允她。

撒羅米為何如此祈求主耶穌
當初主耶穌在加利利海邊行走的時候,看見雅各、約翰同他們的父親西庇太在船上補網,就呼召雅各和約翰,他們立刻捨棄了船,告別了父親,跟從了主耶穌。後來,他們的母親撒羅米也來跟從主、服事主,她和其他婦人沿路照顧主耶穌和他的門徒,並拿自己的財物資助他們。撒羅米認為:她和兒子們放下一切跟從主耶穌,並且奉獻、付出了很多,就有資格向主提要求,當神得國降臨時,讓她的兩個兒子坐在主的兩邊與主永遠同在,主也應該應允她的祈求。
主耶穌是如何回應撒羅米的
對於撒羅米提出的要求,主耶穌回答說:「你們不知道所求的是什麼……」從主的話中可以看到,撒羅米向主提的要求是不合主心意的。主耶穌雖然對人類有愛、有憐憫,但神是造物的主,我們只是受造之物,我們根本沒有資格向主提要求。然而,撒羅米卻以她奉獻了很多、她的兒子又為主跑路作工為資本跟主提要求,甚至還覺得理所應當。可見,我們人太沒有理智了!
我們是否跟撒羅米存在同樣的問題
一本書上有段話是這樣說的:「在人的生命經歷當中,人常常這樣想:我為神撇家捨業,神給了我什麼?我得數算一下,檢查檢查,在這段時間我得著什麼祝福沒有?我這段時間花費不小,跑了很多路也受了很多苦,神對我這段時間的表現有沒有什麼應許啊?神是不是紀念我的善行了呢?我的結局到底是什麼呢?能不能得著福呢?……每一個人心裡都時時地、常常地這麼盤算,帶著存心,帶著野心,也帶著交易向神索取。就是說人的心在不斷地試探神,不斷地算計神,也不斷地與神『據理力爭』自己的結局,向神討要口供,看看神到底能不能給人想要的東西。在人那兒,在追求神的同時卻並沒有把神當神待,始終是在跟神搞著交易,不斷地向神索取,甚至步步緊逼,得寸進尺。在人與神搞交易的同時,又與神爭辯,甚至有些人臨到試煉或者臨到環境,常常軟弱,消極怠工,對神滿了埋怨。從人開始信神人就把神當成了聚寶盆、萬用箱,而人把自己當成了神最大的債主,從神手裡索要祝福、應許是人與生俱來的權利與職責,而神保守人、看顧人、供應人是神應盡的責任,這是每個信神之人對於『信神』這兩個字最基本的領會,也是每個信神之人對『信神』概念的最深刻的理解。」(摘自《神的作工、神的性情與神自己 二》)